各学院(学部、校区),各部处室,所属单位:
按照学校统一部署,学校部分机构将陆续搬迁至三江校区。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搬迁前的打包过程,也是对各类资料的全面清理过程,为确保学校各类档案资料的妥善处理,避免有价值档案材料的损毁和流失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能够反映建校以来学校各个时期发展情况、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标志性意义的文书、声像、实物等不同载体的下列资料原件,应全面清点、单独装箱,确保在搬迁过程中不损坏、不遗失,搬迁后妥善保存。
(一)学校及各单位在党政管理、教学、科研、基本建设等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书资料原件。
(二)学校各项公务活动中产生有关学校的重要手稿、信函、笔记、论著、奖品、艺术作品等。
(三)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荣誉的证书、奖牌、奖状、牌匾等实物。
(四)反映江西理工大学(南方冶金学院、江西冶金学院)校园文化、校训、校标、老建筑等史料档案。
(五)学校及各单位重要工作、重要活动、重要会议等形成的声像材料,包括录像、录音、照片等。
(六)其他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史料等。
二、符合移交条件的,由本单位办公室清点登记造册,做好预立卷、经档案馆鉴定后填报《江西理工大学档案材料移交清单》办理移交,对尚不具备移交条件的,务必妥善保存。
三、实物、校史档案资料等,例如荣誉证书、奖杯、奖牌、牌匾、纪念品等,凡是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颁授给江西理工大学(南方冶金学院、江西冶金学院)的,一律移交至档案馆保存,不得存放在本部门。
四、各类纸质材料中凡印有“秘密、机密”字样的涉密材料,特别是由上级主管单位印发的带有密级的文件,务必妥善保存。涉密资料的处理,要与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,由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排处理。
五、涉及学校内部信息和教职工个人信息的资料,请妥善保存,勿随意丢弃。
六、移交进馆的各类档案材料原件,原则上不再出馆。各单位如有需求,可到档案馆查阅或按原样式进行复制、扫描后进行利用、展示。
七、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,在搬迁过程中遇到档案资料管理相关问题,请及时与档案馆办公室联系,联系人:张佳,8312149。
附件:1.江西理工大学文书档案材料移交清单
2.江西理工大学声像档案材料移交清单
3.江西理工大学实物档案材料移交清单
特此通知
档案馆
2021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