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问题的解答

发表时间:2021-06-02 浏览量:

省内高校毕业一年内的毕业生(时限至毕业第二年的6月底)可在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补办《报到证》原件,超过此期限的毕业生只能补办《报到证》遗失证明(效力等同于《报到证》原件)。

(1)江西省各普通高校1999届(含1999届)至2008届及应届毕业生:凭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的《报到证》遗失补办申请材料办理。

(2)1999届之前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(疫情防控期间只需提供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),并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之一即可办理:

①盖有原省教委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分配花名册(可到学校档案馆复印)。

②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;盖有省高、中招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花名册(可到学校档案馆复印)。

③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;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

(3)具体要求详见http://www.jxjob.net/jydt/20200127/27685.html(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