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部人事档案转递

发表时间:2021-07-30 浏览量:

办理人事档案转递程序如下:

1. 当事人到人事处办理调档手续。人事处开具《档案转递通知单》(可在本网站“下载中心”下载),并注明转出原因(如读博、调动、辞职等)。

2. 当事人执《档案转递通知单》请人事处处长签署意见。(处级干部、省管干部的档案转递或报送还须党委组织部部长签署意见)

3. 当事人拿已签署意见的《档案转递通知单》到档案馆办理档案转递。

4. 人事档案管理员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的要求做好登记,将档案检查整理并装袋密封,在15天内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达。